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在《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一作为一个青年教师,我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行政工作。因此,有必要掌握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
本次培训所用的教材为教育部西南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编写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现就教材内容分析论述各章的重点。
第一章主要有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力和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五部分内容。高等学校的类型,按举办主体分为公立和民办两种;按办学形式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两种;按办学层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两种。 设立、变更与终止:均按1986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执行。权力和义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其他权利。 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就办学宗旨、内务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高等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则学校按照自己的章程自主管理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力即为法人所有。教育教学是学校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是由纵多环节构成的复杂过程,不是可以任意为之的行为。同时教育教学活动有统一的标准,其结果对社会对个人都会产生确定的影响。因此全面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法律的确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根据自己办学的宗旨和服务,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教育计划、课程、专业方面的设置规定,依据本校、本
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具有准纪守法、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订。 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1,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民办高校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3,高等学校的校长;4,高校的学术委员会;5,高校的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章主要讲述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力义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另外还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的职称制度和聘任制度。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力和义务:1,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干部,受国家保障;2,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3,《教师法》规定,教师是专业人员。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不得侮辱、谩骂学生、不得泄露其隐私。要尊重其个性发展。 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受到处分。 总的来说: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义务有准纪守法、教育教学、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力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范美忠事件后,还规定了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教师自然更负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教师所保护的对象是学生,而不是一般的未成年人,因此,教师履行本项义务是有特定范围的。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主要是指在学校工作中或者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至于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教师资格制度:凡是有志于教育事业的,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加入教师行业。 教师的职称制度:高等学校职称设四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的基本条件:1,取得资格证;2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3,具备教学科研能力;4,完成规定课时任务。 总之,本章详细论述了作为教师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章明确界定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阐明了高校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力和义务。学生的权力: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2获得学金的权力;3,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力;4,申诉诉讼权;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6,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权;法规规定的其他权。义务:1,准纪守法;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3,努力学习的义务;4,缴费义务;5,遵守其他制度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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