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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探索

高教头条丨教育部:解决高校高层次人才及家庭住

教育部:解决高校高层次人才及家庭住房医疗等问题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提出,要切实解决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及家庭在签证、住房、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在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方面,《意见》要求,要加大人才发展支持力度。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实施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落实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扩大高校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让经费更有效地为人才的创造性活动服务。鼓励高校多渠道筹措人才发展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高校要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方式,围绕人才合理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核心资源,特别向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

在创新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鼓励高校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统筹考虑引进高层次人才与现有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建立符合实际、水平适当、发展均衡、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体系。教学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校外兼职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

同时,推动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人才及家庭在签证、住房、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高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引进手续。将高校全职长期聘用的海外人才依法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推动高校职员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

在优化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方面,《意见》强调要改进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周期和考核办法,激励高层次人才投身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完善同行评议制度,注重发挥“小同行”、国际同行评价作用。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探索个人成长与团队发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注重参与者在团队发展中的实际贡献。发挥专业化的人才评价机构作用,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评审专家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

来源:教育部网站,2017-08-22

教育部:54所高校正式入选2017年新增研究生推免高校名单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予以备案的通知》,经符合条件高校自主申报、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推荐并公示,共有54所高校获得教育部备案,入选2017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这也是时隔六年后,教育部再次批准新增研究生推免高校。获得教育部备案的54所高校名单如下:

来源:教育部网站,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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